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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racle EBS AP模組_Invoice的創建方式(和採購訂單無勾稽的發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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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進入發票時,有Entry和Inquiry兩個選項。一個是輸入模式,另一個是查詢模式。 如果想創建發票,需要進入輸入模式而不是查詢模式。 Invoices -> Entry -> Invoices 在這裡有一些以黃色標記的參數,這些是我們必須填寫的。 可以創建與採購單有關或無關的發票,發票不見得必定跟採購訂單有關聯可以勾稽的到。 假設我們從供應商那裡購買了一台空調,這將會有一個採購訂單,然後我們會根據該採購訂單創建一張發票。 現在,一旦這台空調購買了三個月之後,我發現了一些問題,然後打電話給公司要求服務。他們會派人來維修,這個服務發票將不會與任何採購訂單相關聯。 創建一個不帶採購訂單的發票 有一個叫做交易夥伴的東西。交易夥伴其實就是您的供應商名稱。讓我選擇一個現有的供應商。我可以輸入供應商編號,然後退出。它將指向該供應商編號的供應商。 Supplier Site:轉到供應商地點,彈出那些啟用了支付選項的供應商地點。在此選擇其中一個。 之後根據系統選擇發票日期,然後是發票編號,讓我給它一個發票編號,比如 invsi,標註為標準發票。當然這並不是創建發票時必須遵循的命名規則。在為特定組織創建發票時將會被賦予不同的模式。 選擇發票金額為 1000。 向右滾動,可以看到GL Date(立帳)總帳日期自動默認為發票日期,這是由於我們的設置。 Payment Curr: 如果您的發票貨幣和支付貨幣不同,那麼這兩個貨幣之間的每日匯率也需要定義。 往右繼續滾動,可看到一個叫做條款日期的東西。 Terms Date:條款日期 Terms:付款條件 條款日期也默認為系統日期,並且我們有一個叫做付款條款 45 天淨額。 這個條款的基礎是,當發票創建時需要在到期日內支付,該到期日的計算完全基於付款條款。當前的條款日期是 11 月 22 日。讓我選擇付款條款為 30 天淨額。 輸入該值時,我會進入我的預定付款標籤,第五個標籤,顯示為 12 月 22 日。 該到期日是根據條款日期和付款條款計算得出的。在付款條款 30 天淨額中,定義了到期日是條款日期後的 30 天。 如果條款日期是 2013 年 11 月 22 日,加上付款到期日為 30 天,那麼您的付款到期日將是 2013 年 12 月 22 日。這裡顯示的正是這個日期。 如果我選擇其他付款條款,則到期日也會在我更改它的那一刻發